長江商報消息 據新華社電 審議中的《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近日引起社會關註。其中規定,老闆無正當餐飲設備理由卻始終不給員工加薪的,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的罰款。
  據瞭解,擬出台的《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就是使職工方與企業可依法就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勞動報酬事項進行平等的工資集體協商。無正當理由始終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場排斥對方合理意見和主張的,情節嚴重的,勞動行政部門可對該企業處以兩千元至兩萬元的罰款,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處以一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  (原標題:河南擬規定信用貸款企業不漲薪就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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