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2-20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黃艷
  市民練先生:本人同時在廣東省內兩地都有購買社保,惠州博羅縣的單位從2003年為我繳納至今未停,2005年我到廣州工作的單位也繳納到2013年4月份,後來辭職回博羅縣。經咨詢社保局人員,本人2005年至2013年4月份的社保屬於重覆參保,需要退掉其中一份,因本人已經決定回惠州工作,所以希望能退掉廣州的社保,保留博羅的。
  省人社廳: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或重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係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覆計算。
  信息時報記者 黃艷
    (原標題:兩地重覆參保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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